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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25 深市 跃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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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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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4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2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申茂先生计划自公
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5%);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小头先生计划自公告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1.95%)。
2019 年 6 月 19 日、 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5) 及《 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6)。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申茂先生及
持有 5%以上股份钟小头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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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 股)
减持比例
( %)
林申茂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14 日 11.732 562,600 0.2198%
2019 年 6 月 17 日 11.098 1,937,400 0.7568%
2019 年 9 月 17 日 12.675 79,280 0.0310%
2019 年 9 月 18 日 12.480 2,200 0.0009%
2019 年 9 月 20 日 12.791 2,418,200 0.9446%
小计 - - 4,999,680 1.9530%
钟小头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18 日 11.115 1,830,220 0.7149%
2019 年 6 月 19 日 11.272 669,700 0.2616%
2019 年 9 月 20 日 12.732 2,500,000 0.9766%
小计 - - 4,999,920 1.9531%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林申茂
合计持有股份 24,320,000 9.5000% 19,320,320 7.54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320,000 9.5000% 19,320,320 7.54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钟小头
合计持有股份 24,320,000 9.5000% 19,320,080 7.54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80,000 2.3750% 1,080,080 0.42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240,000 7.1250% 18,240,000 7.125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林仙明、
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96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的 52.96%。本次减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3,799,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6000,000 股的
3 / 3
48.36%。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
股份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