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2018年1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集合信托计划委托金额上限为3,900万元,份额上限分为3,900万
份,按照不超过2:1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对于集合信托计划的劣后级
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公司股票跌幅。
6、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1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员工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
实际出资缴款资金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4、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由其进行管理。本集合信托计划委托金额上限为3,900万元,份额上限分为3,900万份,按照不超过2:1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本集合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对于集合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公司股票跌幅。
公司发起人股东为本集合信托计划中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劣后级份额的本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为本集合信托计划承担补仓义务。虽然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承担上述差额补足义务及补仓义务,但不构成对公司股价及股价未来趋势的承诺。
5、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将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
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
6、以集合信托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3,900万元和2017年12月29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14.24元/股测算,该集合信托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
为273.8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1.7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
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集合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声明......2
风险提示......3
特别提示......4
目录......6
释义......7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及基本原则......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8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原则及认购情况......9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10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11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2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2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3
九、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4
十、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4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5
十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15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16
释义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跃岭股份、本公司、公司指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草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集合信托计划、本信托计
指 管理机构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仙明、林万青、
发起人股东 指 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及持股5%以上的
股东钟小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指导意见》 指
意见》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
《备忘录第7号》 指
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及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员工的凝聚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规章及《备忘录第7号》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计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打造企业员工价值共同体,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3、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并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7 号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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