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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24 深市 海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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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海洋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4-04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等。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回购股份价格相关条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2.1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2%的情况及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 回 购 股份 ,具 体 内容 详 见公 司 于 2024 年 1月 24日 披 露在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
月 末 公 司 的 回 购 进 展 情 况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731,0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686%,最高成交价为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9,938,456.25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

    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6,731,05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686%。以截至2024年6月6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732,378      25.89%    216,463,430      28.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1,765,616      74.11%    555,034,564      71.94%

 三、总股本              771,497,994    100.00%    771,497,99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731,052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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