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8-07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志杰先生、董事黄修乾先生及董事李彩芬女士计划自2018年8月15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杨志杰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黄修乾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76,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李彩芬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4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志杰先生、董事李彩芬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截止公告日,公司董事黄修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均价 数 本比例
黄修乾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21日 5.74 70000 0.01%
合计 70000 0.01%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公司 占公
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总股本 持股数量 司总
比例 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数 1,440,000.00 0.20% 1,440,000.00 0.20%
杨志 其中:有限售
杰 条件股份 1,080,000.00 0.15% 1,080,000.00 0.15%
无限售
条件股份 360,000.00 0.05% 360,000.00 0.05%
合计持有股份
数 2,705,400.00 0.38% 2,635,400.00 0.38%
黄修 其中:有限售
乾 条件股份 2,029,050.00 0.28% 2,029,050.00 0.28%
无限售
条件股份 676,350.00 0.09% 606,350.00 0.09%
合计持有股份
数 3,420,000.00 0.48% 3,420,000.00 0.48%
李彩 其中:有限售
芬 条件股份 2,565,000.00 0.36% 2,565,000.00 0.36%
无限售
条件股份 855,000.00 0.12% 855,000.00 0.12%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杨志杰先生、黄修乾先生及李彩芬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杨志杰先生、黄修乾先生及李彩芬女士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杨志杰先生、黄修乾先生及李彩芬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