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3-005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或“中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说明
中兴华事务所从 2021 年度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华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
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46 人,注册会计师 793 人,其中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9 人。
8)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167,856.2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7,671.32 万元。
9)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5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10)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12,077.20 万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 2021 年度年末数:13,633.38 万元
2)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辉,注册会计师,自 2013 年起从事审
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4 年,先后为兆新股份(002256)、融捷股份(002192)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国强,注册会计师,自 2003 年从事审计工作,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先后为温氏股份(300498),广钢股份(600894)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中兴华有关资格证照及相关信息,认可中兴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中兴华具备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 1月 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 1月 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兴华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