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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崧股份:关于签订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小崧股份:关于签订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2-128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 PPP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与江西省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城投”)组成的联合体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中标了“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
景黄高铁(鄱阳南站)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建设 PPP 项目”(以下简称“鄱阳
PPP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联合中标鄱阳县 PPP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码:2022-124)

  2、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签订 PPP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为使鄱阳 PPP 项目顺利实施,国海建设与江西城投以及政府方鄱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发投资”)拟成立项目公司,国海建设占比 50%,江西城投占比 40%,鄱发投资占比10%,项目资本金由各方根据股权比例提供。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国海建设投资建设 PPP 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鄱阳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根据鄱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昌景黄铁路(鄱阳南站)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建设
PPP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鄱府字【2022】16 号),鄱阳县人民政府授权鄱阳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政府主体(即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景黄铁路(鄱阳南站)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鄱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法定代表人:孔剑

  3、注册资本:162,258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7 年 7 月 3 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东湖大道 151 号

  6、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桥梁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经营;农业项目开发;水利工程建设;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广告经营;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国有资产租赁经营;国有资产增值的其他经营活动(前置许可项目除外)(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7、关联关系:鄱发投资的大股东为鄱阳鄱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鄱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司与鄱发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8、其他说明:经鄱阳县政府授权,鄱阳投资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

  (三)江西省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李祖耀

  3、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10 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地国际博览城 JLH603-D03 地块 4#商
业办公楼 1208 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土地整治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关联关系:江西城投的大股东为江西省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司与江西城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鄱阳 PPP 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景黄高铁(鄱阳南站)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建设 PPP 项目

  2、项目总投资金额:366,904,300 元

  3、项目期限:暂定 1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8 年

  4、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鄱阳南站的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等。

  5、合作模式:BOT 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6、土地获取方式及资产权属:本项目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本项目合作期内形成的项目资产归属于政府;项目资产的收益权归属于项目公司所有。

  7、项目回报方式:政府付费。政府方根据项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按年度付费。政府方(鄱发投资)不参与项目付费回报。

  8、项目合规性:已纳入财政部 PPP 项目管理库

  四、拟成立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鄱阳县高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3、股权结构:国海建设占比 50%,江西城投占比 40%,鄱发投资(政府方)占比 10%。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各方按出资比例以货币资金形式按项目总金额的
20.96%,剩余 79.04%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筹措。所有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5、利润分配:由于鄱发投资作为政府监督方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因此国海建设和江西城投分别按 55.56%、44.44%分配项目公司利润。

  6、合作约定:

  1)主体界定:由鄱阳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与鄱发投资组成政府主体(即“甲方”),由国海建设与江西城投组成社会资本主体(即“乙方”)

  2)权利界定: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享有和承担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并取得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按期足额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如因设计等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无法正常实
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仍然需要按期足额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3)回报方式: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投资回报包括:取得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全部经营收益;甲方在合作期内以逐年分期支付的形式,提请鄱阳县政府将本项目政府付费义务纳入鄱阳县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及中长期财政规划,并取得人大批准,由鄱阳县财政作为专款直接拨付。

  4)资产权属:在合作期内,本项目资产归甲方所有;在合作期届满时,乙方按照约定采取相应的退出机制,将该项目资产移交给甲方。移交可能产生的任何税费由各自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承担。

  5)项目相关证件的获取及使用:本项目土地由鄱阳县政府以划拨的方式提供,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合称“四证”)。合作期内,甲方应自行承担取得本项目四证所需的一切税费以及将本项目土地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经营目的依法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实施本项目可获取施工及投资收益,根据目前测算本项目投资收益及施工收益较为良好。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已纳入财政预算,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2、本项目为市政项目,对国海建设市政板块业绩支撑比较有利,且风险可控。公司可依托本项目进一步打开在上饶鄱阳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的开展,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项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4、国海建设将持有项目公司 50%的股权,并享有项目公司 55.56%的收益权,但并不享有项目公司控制权,项目公司将不会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六、风险提示

  1、如遇市场情况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大,会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可能受到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影响及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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