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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莱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7

金莱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2-02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 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48,030,17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11.93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72,999,999.6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4,300,405.8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699,593.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出
具了中兴华验字(2021)第 41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2月1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20,772.13万元(含发行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32,837.17        28,000.00                0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  16,071.02        14,000.00          5,500.00

    备购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153,00.00        15,272.13(含发
                                                                行费用)

        合计              64,208.19        57,300.00          20,772.13

    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6,527.87 万元(包含银行
存款利息),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合计 41,527.87 万元。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
0 万元,实际收益金额为 0 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 0 万元。

    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 100
万元,实际收益金额为 1.75 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 100 万元,前期已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此次募集资金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风险
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现金管理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有限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结束后,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及相关收益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虽然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本次使用部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其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
际实施进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月 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最大可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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