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16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承诺履行完毕及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少 1%的公告
公司董事姜旭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蒋小荣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姜旭先生通过其控制的企业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5,005.3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姜旭先生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作出的股份增持承诺已履
行完毕。
2、持股 5%以上股东蒋小荣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29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4%。
一、关于姜旭先生股份增持承诺履行情况
1、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金莱特”)
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姜旭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承诺完成的
告知函》,姜旭先生以其实际控制的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5,005.35
万元,已履行其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作出的股份增持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占
(股) (万元) 公司总股本
比例
南昌新巨耀科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大宗交易 1,960,000 2,985.08 0.62
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大宗交易 1,330,000 2,020.27 0.42
合计 3,290,000 5,005.35 1.04
注: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姜旭先生。
2、本次增持后姜旭先生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姜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238,000 股;本次
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290,000 股。增持后,姜旭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3,5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
3、承诺情况
姜旭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作出承诺:将于收到第一期收购价款后 12个月内,
以个人名义或其控制的企业,以不少于收购价款中的 5,000 万元增持金莱特股票,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参与金莱特定向增发项目等,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股份锁定。股票购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条件不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将遵守如下股份锁定约定:
1)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股票购买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质押金莱特股票,亦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协议安排、承诺或保证。
2)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起届满 24 个月且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股票购买方本次可转让或质押的股票数量为其持有金莱特股票总数的 50%:①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二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②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年的承诺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方未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年的承诺净利润,则股票购买方应在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二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或质押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
3)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起届满 36 个月且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股票购买方本次可转让或质押的股票数量为其持有金莱特股票总数的 100%:①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三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②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三年的承诺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方未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三年的承诺净利润,则股票购买方应在金莱特依法
公布承诺年度第三年的年度报告和目标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 以及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或质押本次解除限售锁定的剩余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姜旭先生已完成股份增持承诺,本次增持的 3,528,000 股
公司股票尚需继续遵守股份锁定承诺。
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蒋小荣女士减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近日公
司收到蒋小荣女士的通知,蒋小荣女士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其持股比较减少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小荣
住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金莱特 股票代码 00272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329 1.04
合 计 329 1.0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08.4687 23.02 6,979.4687 21.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1.4687 21.23 6,412.4687 20.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7.0000 1.79 567.0000 1.7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是√ 否□
蒋小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7年12月15日向深圳华欣创
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制权时作出承诺:蒋小荣及其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控制的向日葵永久不会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其他任何方式谋求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上市公司控制权,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上市公司的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任何表决权或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其一致行动人田野阳光、田
一乐、田甜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上市公司的任何表决
权或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截至本公告日,
对应的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占现有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21.98%。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姜旭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承诺完成的告知函》
2、蒋小荣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减少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