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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莱特: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金莱特: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14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大股东蒋小荣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蒋小荣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

    近日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金莱特”)收到蒋小荣女士的通知:蒋小荣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计划减持主体:公司大股东蒋小荣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小荣女士个人持有公司股份 19,681,81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1999%。

  2、拟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计划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2%。

  5、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减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大宗减持计划。

  6、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
  7、本次拟减持主体在本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减持计划。

  8、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拟减持主体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的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价格影响,导致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上述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票买卖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未违反蒋小荣女士的相关股份锁定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买卖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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