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9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参数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参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广东金
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18 年首次授予
41 名激励对象共计 42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
6、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回购并注销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3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并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完成。
8、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并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授予 31 名激励
对象共计 119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
9、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参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调整原因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2,158,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8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
每股分红金额不变、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2021 年 6 月 22 日,公
司披露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最新总股本 192,4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3,463,27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76,961,600 股。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的股权
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
(二)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三)调整结果
(1)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行权价格将由 8.41
元/股调整为 5.99 元/股;期权数量由 671,000 股调整为 939,400 股。
(2)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回购价格将由 4.19元/股调整为 2.98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 5.21 元/股调整为3.71 元/股。
三、调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参数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参数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参数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