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18年12月17日
2、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49万份;期权简称:金莱JLC1;期权代码:037802
3、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27万股;上市日期:2018年12月2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1月28日
2、授予数量:149万份
3、授予人数:36人
4、行权价格:8.4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
(万份) 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49.00 100% 0.80%
(业务)人员(36人)
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1月28日
2、授予数量:427万股
3、授予人数:41人
4、授予价格:4.2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首次授予限
获授的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总数的
股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陈开元 董事长 75 17.56% 0.402%
王德发 总经理 70 16.39% 0.375%
孟繁熙 董事会秘书 65 15.22% 0.348%
李永和 副总经理 25 5.85% 0.134%
孙莹 副总经理 25 5.85% 0.13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39.110% 39.11%
167
人员(36人)
合计 427 100% 2.2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10万份,取消授予的股票期权10万份。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人数从37人调整为36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从159万份调整为149万份。
曾忠华等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向其首次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19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42名激励对象中,共有41人缴纳资金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首次授予人数从42人调整为41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446万股调整为427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权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权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计划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权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 30%
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权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 30%
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权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 40%
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19年净利润为正;
相比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第二个行权期 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
相比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三个行权期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相比2018年,2021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注:上述净利润数值均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A B C D
等级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可行权/解除限售比 100% 80% 70% 0%
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行权比例进行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拟行权份额注销。
(五)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