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02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8]第
5-002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667,657.94元,依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盈余公积后,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
司可分配利润为203,132,481.13元。基于公司发展计划,公司 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二、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规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0元、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最近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4 年-2016 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总额为2800.50万元,其中:2014年分派现金1,86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45.68%;2015年分派现金933.5万元,占当期净利润21.86%;2016年度无派发现金红利,上述最近三年累计的现金分配金额高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基于考虑公司 2018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仍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给予股东合理回报,本次提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后,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如:①加大研发项目的投入,丰富主营产品系列,储备行业技术,保持公司技术竞争优势;②引入智能机器人对传统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合格率,减少手工作业,降低人工成本;③拓展多元化经营领域。
基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较大,为保障公司拟投资项目及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效完成项目投资计划,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方可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
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