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9-069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和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13日、2018年3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19年7月23日届满,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2018年7月24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广发原驰 金轮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共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5,228,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成交总金额93,903,625.35元,成交均价17.9599元/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并根据《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购买的股票予以锁定,锁定期限为12个月,即自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3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7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