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22 深市 金轮股份


首页 公告 金轮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轮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2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049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 人:陆挺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3,071,7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4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1,733,2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8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8,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38,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8,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28%。

    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 《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2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3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4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5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6 《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7 《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8 《关于提议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9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10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11 《关于2018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12《关于变更已终止IPO募投项目部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钱锡麟先生、吴建新先生、陆健先生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川、张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