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033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2017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8]第ZA123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
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25,926,772.09元为基数,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
12,592,677.21元,当期未分配利润113,334,094.8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
为334,112,568.63元。由于2017年公司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
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因此从2017年度起不再计提
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8年4月18日的公司总股本175,466,5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546,654.20
元(含税)。分配后结余累计未分配利润316,565,914.43元(母公司)。
该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