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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一:2024-043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ST金一:2024-043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 易 系统 进行 网络 投票 的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 ,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1,209,752,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901%(占有公司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 2,669,526,41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0,147,800 股,下同)。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9 名,其中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60,965,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55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5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48,786,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409,526,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15.39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股份 360,739,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48,786,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47,14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47,14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47,14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47,14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409,478,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
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46,084,107 股股份,关联股东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54,142,428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6、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47,44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47,44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47,14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47,14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47,14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1,209,705,2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47,14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47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4%;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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