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3-11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审计
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
存在异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5)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6)人员情况:截至 2022 年末,北京兴华有合伙人 88 人,注册会计师 41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7 人。
(7)2022 年度业务收入情况:2022 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82,051.7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59,243.5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466.89 万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2022 年度,审计客户 22 家,审计收费
总额 1,776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0 万元。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 为 注 开始从事上 开 始 在 开始为金一 近三年签 署或复
项目组成 姓名 册 会 计 市公司审计 北 京 兴 文化提供审 核上市公 司审计
员 师时间 工作时间 华 执 业 计服务时间 报告情况
时间
项目合伙 尚英伟 2004 年 2002 年 2015 年 2022 年 签署 7 份,复核 6
人 份
签字注册 尚英伟 2004 年 2002 年 2015 年 2022 年 签署 7 份,复核 6
会计师 份
签字注册 陈敬波 2017 年 2015 年 2020 年 2022 年 签署 5 份,复核 0
会计师 份
质量控制 时彦禄 2010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2 年 签署 4 份,复核 8
复核 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对公司 2023 年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3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北京兴华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北京兴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工作期间,客观、公允、独立,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公司 2023年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30 万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