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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关于调整关联方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6

金一文化:关于调整关联方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1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关联方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
2021 年 6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淀国资中心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国资公司”)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
请 5 亿元授信提供担保,期限 1 年,海淀国资公司收取担保费率为 1.5%/年的担
保费用。

  现根据公司实际融资情况,拟调整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3 亿元,海淀国资公司为此笔业务提供担保,同时增加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 2%/年。以上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3 亿元,担保主债权项下业务发生期间为两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海淀国资公司、海科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和刘芳彬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9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刘卫亚

  注册资本:3,000,000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海淀国资公司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淀国资公司资产总额 29,604,344.31 万元,负
债总额 20,892,318.1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32,117.53 万元,2020年 1-12 月营业总收入 3,476,647.3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0,762.77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海淀国资公司资产总额 31,113,458.74 万元,负债
总额 22,639,624.1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093,437.69 万元,2021年 1-6 月营业总收入 1,266,374.5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3,439.00 万元(未经审计)。

  经核查,海淀国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08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 号院 1 号楼 5 层 518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273330.49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海科金集团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科金集团资产总额 2,431,924.32 万元,负债总

额 1,787,793.5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9,452.58 万元;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482,126.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9.68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海科金集团资产总额 2,592,655.43 万元,负债总
额 1,950,504.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4,751.82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总收入247,965.2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396.71 万元(未经审计)。

  经核查,海科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海淀国资公司为海科金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海科金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100%股权。海科金集团和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商建”)于2020年12月签署了《关于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海科金集团将持有的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海淀国资公司、海科金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实际融资情况,拟调整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3 亿元,海淀国资公司收取担保费率为 1.5%/年的担保费用,同时增加海科金集团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 2%/年。以上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3 亿元,担保主债权项下业务发生期间为两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以上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各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融资情况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海淀国资公司、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1年年初至目前,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373,765.00万元,利息金额为21,177.34万元;公司与海鑫资产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55,603.00万元,利息金额为750.89万元;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034.37万元,担保费用为1,687.33万元。自2021年年初至目前,海淀国资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担保费用为157.37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淀国资中心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关联方收取的担保费用遵循市场原则,费率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授信审批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而定,整体风险控制更加稳健,公司目前处于转型期,新业务尚未形成规模,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权益,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授信进行担保,本事项是为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方收取的费用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一定程度可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整体风险控制稳健。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融资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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