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参与通讯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根据公司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推选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孙长友先生、张学英女士、张军先生、刘芳彬先生(相关人员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根据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推选王咏梅女士、毛伟先生、石军先生(相关人员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上市公司拟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受益
人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险费实际金额及被保险人范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晓峰 先生
王晓峰,男,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
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晓丹 女士
王晓丹,女,198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
学院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长友 先生
孙长友,男,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建筑工程
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历任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海汇典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孙长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学英 女士
张学英,女,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
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京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军 先生
张军,男,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太原理工大学国
际贸易专业毕业,中级经济师(金融)。曾任职于华泰证券北京雍和宫营业部、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总经理、邢台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阔海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山海耀岚商贸有限公司监事、汇融嘉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夏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军先生之妻持有公司 30,000 股股份。张军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芳彬 先生
刘芳彬,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程大
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芳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咏梅 女士
王咏梅,女,197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管理
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贫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于近日提请
书面辞职,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