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16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7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业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
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同意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于2018年5月7日召开会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梁应春、上海鎏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市佰利德首饰有限公司100%股权,本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重组方案及具体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8年5月25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草案)。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
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尽最大可能抓紧推进重
组工作并尽快复牌,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本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一文化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