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ST 麦趣 公告编码:202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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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090,145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
本 174,139,457 股,扣除公司回购的 8,090,145 股,以 166,049,312 股为基数,
分配金额总额不变,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73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 2,875,974.08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875,974.08 元=166,049,312 股×0.017320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 0.016515 元/股=2,875,974.08 元÷
174,139,457 股(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7320 元/股。
一、本次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1、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的《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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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4,139,457 股扣
除已回购股份 8,090,145 股后的 166,049,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73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58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46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73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
四、本次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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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
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21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1*****465 李勇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090,145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 174,139,457 股,扣除公司回购的
8,090,145 股,以 166,049,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732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 2,875,974.08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875,974.08 元=166,049,312 股×0.017320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 0.016515 元/股=2,875,974.08 元÷
174,139,457 股(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7320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麦趣尔大道麦趣尔公司
咨询联系人:姚雪
咨询电话:0994-6568908
传真电话:0994-2516699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