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9-029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5日及2018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分别于2018年11月16日及2018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1)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2)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23,962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56%,最高成交价为13.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920,356.8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2,093,962股(即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及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35,115,000股的25%(即8,778,750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