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7-122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400股,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乐江云、靳玉文、汪艳梅、曾艳、张杰、丁源、李一卓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第一条中第二项:“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仍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7 名激励对象,其中乐江云、靳玉文、汪艳梅、曾艳回购价格
为14.49元/股,张杰、丁源、李一卓回购价格为32.18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24,400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 回购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400股。
(二) 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7名激励对象,其中乐江云、靳玉文、汪艳梅、曾艳回购价格为14.49元/股,张杰、丁源、李一卓回购价格为32.18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00股。
三、 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24,400
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数量(股) 1,138,900
占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比例 2%
股份总数(股) 108,837,161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2%
回购单价1(元) 14.49
回购单价2(元) 32.18
回购金额(元) 537,956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24,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08,386,661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鉴于目前上述回购注销及减资手续及公司前两次回购注销减资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故公司股份总数仍为108,837,161股。
四、 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销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7,238,415 25.13% 24,400 27,214,015 25.1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它内资持股 27,238,415 25.13% 24,400 27,214,015 25.1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8,359,845 16.94% - 18,359,845 16.94%
境内自然人持股 8,878,570 8.19% 24,400 8,854,170 8.17%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172,646 74.87% - 81,172,646 74.89%
1、人民币普通股 81,172,646 74.87% - 81,172,646 74.8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108,411,061 100% 24,400 108,386,661 100%
注:2016年至2017年4月应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426,100股股份,注销手续仍在办理中。
五、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乐江云、靳玉文、汪艳梅、曾艳、张杰、丁源、李一卓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已不符合解锁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一致同意对此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照《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对回购的价格约定,公司就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乐江云、靳玉文等7名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为人民币537,956元。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 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已离职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已离职激励对象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股份按照《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八、 律师对本次回购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取得了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就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激励办法》、《中小板备忘录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宜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数量,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