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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友邦吊顶: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事项。

    7、其他说明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财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提出具体产品的购买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财务总监的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影响程度第一时间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产品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或临时公告中披露产品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额度内,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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