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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友邦吊顶: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91 人调整至 8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31 万份调整为 411 万份,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5 万份调整为 7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4 月 8 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共计 411 万份股
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1 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 14.83 元调整为每股 14.70 元。

    二、调整事项说明

    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447,8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 1.30 元(含税)分配,详情请参见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
了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14.83 元调整为每股 14.70 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价格调整事宜,出具了《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友邦吊顶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宜的具体内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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