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期:2021 年 4 月 8 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411 万份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根据《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8日,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11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经过 2021 年 2 月 26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4 月 8 日,公
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调整后,股权激励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为友邦吊顶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 14.83 元/股。
4、激励对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87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各批次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1 年度完成授予,预留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的业绩指标有收入指标和净利润指标。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1、收入指标以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
首次授予部分 入增长不低于 30%;
第一个行权期 2、净利润指标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
不低于 35%;
1、收入指标以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
首次授予部分 入增长不低于 69%;
第二个行权期 2、净利润指标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
不低于 84%;
1、收入指标以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
首次授予部分 入增长不低于 120%;
第三个行权期 2、净利润指标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
不低于 152%;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1、收入指标以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
预留授予部分 增长不低于 30%;
第一个行权期 2、净利润指标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不
低于 35%;
1、收入指标以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
预留授予部分 增长不低于 69%;
第二个行权期 2、净利润指标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不
低于 84%;
1、收入指标以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
预留授予部分 增长不低于 120%;
第三个行权期 2、净利润指标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不
低于 152%;
注:1、 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且剔除投资收益的影响数。
鉴于投资收益与公司主营业务的低关联性和不稳定性,其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能真实反映 公司相应考核年度内的实际经营状况,本计划业绩考核将其予以剔除。
3、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净利润”剔除本次及
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如果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实际可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 和 D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份额:
等级 S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1.0 1.0 0 0
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和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91
人调整至 8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31 万份调整为 411 万份,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数量由 55 万份调整为 7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和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4 月 8 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共计 411 万份股
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