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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1

岭南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9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如在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 截至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535,484,287 股。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535,484,287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98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送、转股,未引起股本总数变动,按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未发生变化,仍为0.20元/股。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02    尹洪卫

    2      08*****157    樟树市华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8*****624    深圳前海世嘉方盛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 因存在可转债转股等情况,权益分派登记日股本可能会与本方案所列示股本有所不同,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 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回购注销了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派发现金红利,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5.92 元/股调整
为 5.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
生效。

  3. 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股份数量调整。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 33 号岭南股份八楼

  咨询联系人:张平、廖敏

  咨询电话:0769-22500085

  传真电话:0769-22492600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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