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3-04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5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
金贵白银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651,261,6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46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484,873,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3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166,388,31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7.5273%。
(4)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提案 2.0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 2.02 《募集配套资金》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提案 2.03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 2.04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 2.05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 2.06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 2.07 《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提案 2.10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9,477,257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7260%;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03,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 1,7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