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1-00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3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金贵银业科技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柏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雷蕾女士、宋兴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选举雷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选举宋兴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的两名非职
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第四届职代会专题会议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相关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7 日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雷蕾,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4 月生,本科学历。1995
年 7 月至 1997年 2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房地产信贷部工作;1997
年 2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北街所所长(其间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在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1999 年 12 月至
2001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信贷科工作;2001年12月至2004
年 1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工作;2004 年 1 月至 2010 年 4 月
为自由职业;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10 月在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融资部工作;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融资部副部长(其间 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在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
院会计学专业学习);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
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部长;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雷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雷蕾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宋兴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9 月生,大学专科学
历。1997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汝城县文明乡政府工作;2003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汝城县政府办工作(其间: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湖南省委党校函
授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 月郴州市北湖区委办公室
工作 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郴州市北湖区委办副主任科员;2016 年 1 月
至 2018 年 10 月任郴州市北湖区史志办党史联络办主任(其间: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8 月借用到矿博会郴州筹委会办公室,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0 月借用
到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郴州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郴州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郴州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划经营管理部临时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部长级)。
宋兴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兴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