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0-18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98,150,67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的 96.54%,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 205,253,479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管理人从公司处获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1 年 1 月 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 月 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
公 开 拍卖 活动 (法 院账 户名 : 深圳 市福 田区人 民 法院 ,参 见全 国法 院页 面 :
https://sifa.jd.com/2579),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拍卖等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名 股股东或 本次涉及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拍卖起 拍卖到
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期日 拍卖人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广 东 省
2021 年 2021 年 深 圳 市
曹永贵 是 26,680,381 13.00% 2.78% 1 月 3 1 月 4 福 田 区
日 日 人 民 法
院
广 东 省
2021 年 2021 年 深 圳 市
曹永贵 是 6,323,988 3.08% 0.66% 1 月 3 1 月 4 福 田 区
日 日 人 民 法
院
广 东 省
2021 年 2021 年 深 圳 市
曹永贵 是 18,309,000 8.92% 1.91% 1 月 3 1 月 4 福 田 区
日 日 人 民 法
院
(二)拍卖标的和依据
拍卖标的:
1、执行标的涉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融资债权共 127,580,184.12 元。本次针对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26,680,381 股)乘以 70%,保证金:4,613,000元,增价幅度:230,600 元及其倍数;
2、执行标的涉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债权共 45,680,835.62 元。针对控股股
东曹永贵先生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价乘以股票总数 6,323,988 乘以 70%,保证金:1,562,000 元,增价幅度:78,000 元及其倍
数;
3、执行标的涉及长城国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证券”)融资债权共 13,562,146.12 元。针对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 18,309,000 乘以 70%,保证金:3,200,000
元,增价幅度:160,000 元及其倍数。
拍卖依据:
1、申请执行人第一创业证券与被执行人曹永贵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 0304 民特 3944 号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申请执行人第一创业证券与被执行人曹永贵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 0304 民特 3945 号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申请执行人长城国瑞证券与被执行人曹永贵担保物权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 0304 民特 3896 号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
在被处置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20-028)。
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第一创业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持有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15,156,807 股首发后限售股及其孳息,以及 11,523,574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其孳息股票,
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申请执行人第一创业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名下质押给申请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6,323,988股股票及其孳息,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申请执行人长城国瑞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名下质押给申请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18,309,000 股股票及其孳息,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或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205,253,4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21.37%。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为共计 198,150,67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 96.5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6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 205,253,47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7%;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 7,019,091,636 股,超过
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
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1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曹永贵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尚未被拍卖。
三、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裁定拍卖(变卖)曹永贵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 51,313,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其中,本次曹永贵先生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合计 51,313,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曹永贵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从 205,253,479 股减少为 153,940,110 股,持股比例将由 21.37%下
降至 16.0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曹永贵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管理人及公司将持续关注曹永贵先生的股权变动情况、分析相关变动对公司控制权归属的影响,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