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0-17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2020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科技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0,581,16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5.04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2,268,69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4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8,312,4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9066%。
(4)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
与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补选公司
1 非独立董事的议 232,696,715 96.7227% 7,884,450 3.2773% 0 0 通过
案》
《关于补选公司 239,911,665 99.7217% 669,500 0.2783% 0 0 通过
2 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有 表决意见
序
议案名称 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补选公司
1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18,312,470 10,428,020 56.9449% 7,884,450 43.0551% 0 0%
案》
2 《关于补选公司 18,312,470 17,642,970 96.3440% 669,500 3.6560% 0 0%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二)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0年4月30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上市规 则》14.1.1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 将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 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稳定 经营,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 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的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 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