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16 深市 金贵银业


首页 公告 ST金贵: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ST金贵: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9

ST金贵: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0-01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持
 有的公司 78,617,000 股股份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 10
 时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颐 6 号股票收益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曹永贵持有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 份有限公司 78,617,000 股股票”。

    以上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2020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公司于近日获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颐 6 号股票收益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19)粤 03 执恢 662 号之二】,深圳中院就本次公开司法拍卖事宜出具了相 关裁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曹永贵持有的金贵银业(证券简称:“ST 金贵”,证券
 代码 002716)质押股票共 78,617,000 股的冻结;

    2、将被执行人曹永贵持有的金贵银业(证券代码 002716)质押股票共
 78,617,000 股以人民币 175,117,795.16 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中融一融颐 6 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有。


    上述财产过户时转让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顾 6 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负担。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一融颐 6 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到主管部门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314,470,47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2.74%,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通过司法裁定划转所持公司股份
30,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至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过户完成后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83,870,4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6%;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顾 6 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所拍卖股份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05,253,4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顾 6 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78,61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深圳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等实际情况,该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核实,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所拍卖股份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其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曹永贵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曹永贵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