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向公司关联方欧洪先借款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 LPR)计算。借款期限为 1 年,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计算。
2、欧洪先持有公司股份 5,366,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现担任登
月气门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欧洪先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欧洪先与张弢同为公司十位一致行动人之一,欧洪先与公司董事欧洪剑为兄弟关系,张弢与公司董事朱伟彬为舅甥关系,关联董事欧洪剑、朱伟彬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则规定,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欧洪先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1224196511******
住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城东山城居委会工业大道******
欧洪先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366,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
同时欧洪先还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
欧洪先与张弢、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陈潮汉、莫桥彩、欧少兰、黄启、邓剑雄共十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727,4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2%。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登月气门向欧洪先借款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目的用于
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 LPR)计算。借款期限为 1 年,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股东欧洪先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欧洪先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属于关联交易,目的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LPR)计算,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向公司关联方欧洪先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属于关联交易,目的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LPR)计算,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登月气门向关联方欧洪先借款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