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 4,53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53,053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02%。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
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
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2 年 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59,685,191 股,授予价格
为每股 30.52 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5,577 人。
7、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7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17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 164,818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5,322,085,1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4802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0.5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
整为 30.27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9、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 12 月 28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 299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15人同时持有2019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从公司离职、岗位调整、退出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29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 2,563,074 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 31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其中 3 名同时持有 2019 年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 31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66,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8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 89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30,981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7,614,356 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15,603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2、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4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 44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86,287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3、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3 年 4 月 14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 6,940,779 股(其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613,616 股,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327,163 股)。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变更为 27,743,672 股。
15、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7.381783 元(含税)。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0.272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 29.534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16、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35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 359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29,253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7、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3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
注销上述 133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06,840 股。公司监事会及
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
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解
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5,153,053 股,需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 454,526 股。公司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
届满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并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
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即将届满。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