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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4 深市 牧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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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9

牧原股份: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6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后,“牧原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了 9,550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9月10日起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牧原转债”,债券代码“127045”。

    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牧原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1、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1、2021年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 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4名激励对象2020年考核结果为“C”,当期满足50% 比例的解锁条件,另50%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147,599股。

    2、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 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1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失去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93,176股限制性股票。

    3、202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6月4日 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 于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2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首次和预留部分均被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总计为4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共计4名辞职人员(其中1名辞职人员在首次和预留部分均被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锁的合计48,071股限制性股票。

  4、2021年9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根据《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其被授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数由288,846股调整为404,384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13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首次和预留部分均被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总计为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共计18名辞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锁的合计299,437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前述 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03,821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 “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A×k)/(1+k);

    其中: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
 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P0+A×k)/(1+k)=47.91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P0=47.91元/股,A=22.35元/股,k =-703,821/5,263,062,415≈-0.0134%)

  综上,鉴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牧原转
债” 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47.91元/股。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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