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期至参会登记人数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后召开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就召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发行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简称“19 牧原 01”,债券代码 112849。
(二)债券召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10:00-12:00。
(四)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1层。
(五)会议召开形式: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传真或者
邮寄表决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六)会议拟审议议案:
1、《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
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2、《关于豁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
册资本减少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二)
债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如该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19 牧原 01”的未偿还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如果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担保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可以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总额。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
4、受托管理人
5、发行人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参会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推荐)或邮寄方
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五)及相关证明文件,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
17:00 前通过专人、传真、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下述债券发行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持有人会议工作人员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传真或邮寄表决票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持有人为企业法人或者非企业法人组织;
(1)债券持有人表决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
(2)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者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还需提供:
(5)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持有人为自然人;
(1)债券持有人表决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
(2)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有人亲笔签字);
(3)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者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持有人亲笔签字)
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还需提供:
(4)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亲笔签字);
(三)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发行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联系人:刘炎琴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三、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当场投票表决(通过传真表决票方
式。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表决票原件请于会议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邮
寄至登记地址一栏。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
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三)每一张“19 牧原 01”(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过半数的债券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
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
效力和约束力。
(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日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
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
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2021 10 12
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99,437 股。本次回购计划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5,262,358,594 元。
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 牧原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特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就牧原股份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不要求牧原股份提前清偿本期债券,也不要求牧原股份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
附件二:《关于豁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关于豁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减少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资事项属于常见事项,且每次减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较低。为便于公司相关程序的执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牧原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特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票导致的减资时,豁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也不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其他担保或清偿债务。
附件三:表决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
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19 牧原 01,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张
表决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议案》(议案一)
《关于豁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
司注册资本减少而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议案》(议案二)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
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豁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法人债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附件五:参会回执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
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