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号),现对上述公告中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中“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中有关内容需补充说明。
原披露内容: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
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股数 截至目前持 变动股数
姓名 职务 变动日期 (股) 变动原因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牧原实 2017年4月 +84,182,177 非公开发 7.27%
业集团 5%以上股 24日 行
有限公 东、控股股 可交换债 246,410,572
东 2017年11 -6,211,437 “16牧原 0.54%
司 月16日
01”换股
2、公司未收到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补充后内容: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
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股数 截至目前持 变动股数
姓名 职务 变动日期 (股) 变动原因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牧原实 2017年4月 +84,182,177 非公开发 7.27%
业集团 5%以上股 24日 行
有限公 东、控股股 可交换债 246,410,572
东 2017年11 -6,211,437 “16牧原 0.54%
司 月16日
01”换股
2、经问询,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