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董事会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6.9 8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8,463,4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分配总额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9元(含税),分红总额799,339,785.33元。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2,085,234,222股。
提示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度)》、《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第14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65,529,363.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42,633,655.69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8,714,265.65元,扣除上年已向股东分配利润800,498,248.79元,2017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68,950,505.2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87,142,656.52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8,714,265.65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017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9,887,231.87元。
截止 2017年12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864,899,589.9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 个月内的持
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股数 截至目前持 变动股数
姓名 职务 变动日期 (股) 变动原因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牧原实 2017年4月 +84,182,177 非公开发 7.27%
业集团 5%以上股 24日 行
有限公 东、控股股 可交换债 246,410,572
司 东 2017年11 -6,211,437 “16牧原 0.54%
月16日 01”换股
2、公司未收到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
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58,463,457股增加至2,085,234,222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13元/股,每股净资产为6.11元/股。
2、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
将届满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七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