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修正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同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条文 内容 条文 内容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始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的
实、准确、完整。 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
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
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
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
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文件及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见; 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
(二)检查公司财务; 认意见;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二)检查公司财务;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免的建议;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免的建议;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本章程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本章程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员提起诉讼;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员提起诉讼;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
条文 内容 条文 内容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现
引》及其它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东 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易日盛家居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由《公司章程》
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
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生。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监事会议事规则》
条文 内容 条文 内容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发行文件及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见;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
(二)检查公司财务; 面确认意见;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二)检查公司财务;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大会决议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