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一条:
修改前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修改后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修订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