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3-04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董事会于 2023年 3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76,441,73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2.41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
股份 175,574,3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25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867,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94%;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
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 4 人,所持股份 867,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9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任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笑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6,373,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1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160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8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6,373,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1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160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8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6,373,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1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160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8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6,373,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1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160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8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6,373,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1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160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8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6,373,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1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160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8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071,1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6.8211%;反对 6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3.1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控股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174,302,626 股股份,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160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8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6,373,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1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1605%;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839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琦、徐亦灵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