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8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人通知原因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回购股份共计 36,926,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35%,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81,202,488 股变更为 544,276,198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581,202,488 元变更为 544,276,19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虎玉路 41 号思美传媒西楼
2.申报时间:2022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30-11:30,13:30-17:30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石楚楚
(2)联系电话:0571-86588028
(3)传真号码:0571-86588028
(4)邮政编码:310008
(5)邮箱:IR@simei.cc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后续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