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6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东张国昀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国昀先生于2018年1月12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张国昀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其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5日 20.87 26,000 0.0076
张国昀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8日 20.78 19,200 0.0056
合计 - - - 45,200 0.013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持股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国昀 (%) (%)
303,300 0.09 258,100 0.08
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变动与上表“占总股本比例”合计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