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天赐 JLC4
期权代码:037483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1 月 17 日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54.35 万份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893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赐材料”)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二)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
(二)授予数量:1,354.35 万份
(三)授予人数:893 人
(四)行权价格:16.74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额的
数量(万份)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893 人) 1,354.35 89.73% 0.71%
首次授予合计 1,354.35 89.73% 0.7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考核年度公司累计营业收入(B)
行权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 2025 年营业收入
2025 低于 165 亿元 不低于 132 亿元 - -
2026 年营业收入不 2026 年营业收入 2025-2026 年累 2025-2026 年累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低于 208 亿元 不低于 167 亿元 计营业收入不低 计营业收入不低
于 373 亿元 于 299 亿元
2027 年营业收入不 2027 年营业收入 2025-2027 年累 2025-2027 年累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低于 255 亿元 不低于 204 亿元 计营业收入不低 计营业收入不低
于 628 亿元 于 503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An≤A<Am X1=80%
A<An X1=0%
B≥Bm X2=100%
考核年度公司累计营业收入(B) Bn≤B<Bm X2=80%
B<Bn X2=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
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各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
励对象已获授的该考核年度对应批次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
或未能完全行权的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2、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考核年度内根据公司层面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各事业部制定部门业绩考
核方案,根据达成情况确定部门当年总体股票期权行权数额。
即:部门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总数量=部门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量×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部门标准系数
公司各事业部的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部门标准系数根据下表确定:
部门考核结果 A B C D
部门标准系数 1.0 0.75 0.5 0
②公司及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单独设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考核年度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部门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总数量为部门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量×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各部门制订适用于本部门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当年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绩效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部门实际绩效达成情况和激励对象实际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