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4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35.0875 万份股票期权、606.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188.07 万份股票期权、48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47.0175 万份股票期权、121.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 示 情 况 进 行 了 说 明 , 并 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调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7687万份股票期权、574.9437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24.615 万份股票期权、459.955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114.9887 万份股票期权、121.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4、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最终首次授予 87 人共计 24.315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551 人共计 457.3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12 月 24 日分别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第三十次董事会议和第五届第二十三次
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
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4.315 万份调整为 48.63 万份,行权价格由 150.75 元
/份调整为 75.125 元/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457.3650 万股调整为 914.73 万股,回购价格由 75.38 元/股调整为 37.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6.1537 万份调整为 12.3074 万份,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114.9887 万股调整为 229.9774 万股;同意以 2022
年8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9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5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预留授予董事会召开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3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授予其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合计 9.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本次实际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由 293 人调整为 280 人,实际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由 200.55 万股调整为
191.025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完成登记工作。
9、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
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等待/限售期分别自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4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
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届满。
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
1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行权/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任一情形,满足行权/限售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2022年净利润指标不低于38亿元 公司经审计的2022 年度扣
3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以不做激励成本的净利润的减项计算后的归属于 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净利润为5,744,125,510.83
元,符合前述条件。
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部门业绩考
(1)考核年度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各事 核情况,部门标准系数为0-
4 业部按照考核年度年初制订的部门业绩考核方案,确定部门当年总 1.0,部分满足行权/解除限
体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额。 售条件
即:部门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总数量=部门当年计划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部门标准系数公司各事业部的部门层面
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部门当年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对应的部门
标准系数根据下表确定:
部门考核结果 A B C D
部门标准系数 1.0 0.75 0.5 0
(2)各职能部门不单独设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考
核年度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部门当年实际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部门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