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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09 深市 天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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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天赐材料: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70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 31 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月 26 日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现金增资,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现金增资的方式组织实施募投项目。

  1、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83,444.28 万元对浙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7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81,744.28 万元。

  2、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78,638.80 万元对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7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174,938.8万元;同意九江天赐获得上述增资后,采用向其全资子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天赐”)、九
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新动力”)、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祺”)以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投项目,增资金额分别为 81,856.23 万元、63,158.08 万元、33,624.49 万元,其中增加池州天赐注册资本 1,6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80,256.23 万元,增加天赐新动力注册资本 1,3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61,858.08 万元,增加九江天祺注册资本 7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 32,924.49 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实施上述增资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人民币 50,488.71 万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16531 号】确认。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上市,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0,488.71 万元。相关置换手续待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16531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16531 号 】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瓴汇(深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瓴汇深圳”)与广州开发区新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股权”)、汇森(广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森广州投资”)签署《广州广开瓴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广开瓴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1 亿元,其中瓴汇深圳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2 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伙协议及办理该投资事项相关手续等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三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徐三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恒先生、马美朋先生、史利涛先生、黄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韩恒先生、马美朋先生、史利涛先生、黄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16531 号】。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

附件:

  1、徐三善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 年 2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九江天赐总经理、九江天赐执行董事、公司常务副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徐三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866,996 股股票,持
股比例为 0.15%。不存在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除公司及子公司之外,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韩恒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江南大学应用化学硕士研究生学历,PMP(国际项目管理师),2008 年 8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支持经理、大客户经理、国际业务部部长、市场发展部总监、正极基础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法务部、审计部、投资发展部、资源循环事业部。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韩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62,000 股股票,持股比
例为 0.03%。不存在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除公司及子公司之外,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马美朋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江南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学历,2015 年 11 月加入公司,历任九江天赐副总经理、九江天赐常务副总、九江天赐总经理、电解液事业部总经理、电解液事业群总经理。现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监,分管电解液事业部。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马美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6,000 股股票,持股
比例为 0.01%。不存在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史利涛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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