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7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6 月 1 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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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4、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和第五届第二十三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4.315 万份调整为 48.63 万份,行权价格由 150.75 元/份调
整为 75.125 元/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457.3650 万股调整为 914.73 万股,回购价格由 75.38 元/股调整为 37.44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
发布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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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如下:
(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 为调
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4.315×(1+1)=48.63 万份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0 -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度;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50.75-0.5)÷(1+1)=75.125 元/份
(二)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 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57.3650×(1+1)=914.73 万股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0 -V)÷(1+n)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75.38-0.5)÷(1+1)=37.44 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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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 及价格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
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