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7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3 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4、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取消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6 万股,7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99 万股,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0.3万份,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605.7124 万份调整为602.822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484.5700 万份调整为481.6800 万份,
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574.9437万股调整为572.353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557 人调整为 551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59.9550 万股调整为 457.3650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为 114.9887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30.7687 万份调
整为 30.4687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88 人调整为 87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4.615 万份调整为 24.315 万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为 6.1537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范围,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