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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天赐材料: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2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监事
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379.6 万份调整为 374.30 万份,授予人数由 361 人调整为 357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5.5 万股调整为 323.30 万股,授予人数由94 人调整为 93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 357 名激励对象 374.30 万份股票
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2.40 元/份;首次授予 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20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2 日。

    (七)2019 年 12 月 30 日,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6.94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 万股、598.88 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 130.192 万股、151.84 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 116 名激励对象 86.15 万份股票期
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0.70 元/份;预留授予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30 万
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35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 日。

    (九)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 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78.496 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 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293.568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4.082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8.053 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 万股、499.0656 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6.088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2.029 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
调整为 32.81 万股、146.455 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等待/限售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3 月 2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3 月 3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
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届满。

    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方可行权/解 除限售:

序号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天赐材料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解除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限售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行权/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解除限售条件。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202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5.1亿元。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以不做激励成本的净利润的减项计算后的 528,329,612.39 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满足行权/解除限售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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