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3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预留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86.15 万份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6.3 万股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 86.15 万份,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6.3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额
数量(万份)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禤达燕 董事、董事会秘 15.00 3.16% 0.04%
书(已离任)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364.60 76.84% 1.07%
(业务)人员(360 人)
预留 94.90 20.00% 0.28%
合计 474.50 100.00% 1.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 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总额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徐三善 董事、副总 18.00 4.42% 0.05%
经理
董事、副总
2 顾斌 经理、财务 15.00 3.69% 0.04%
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292.50 71.89% 0.86%
人员(92 人)
预留 81.37 20.00% 0.24%
合计 406.87 100.00% 1.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 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本激励计划的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 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24个月 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36个月 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48个月 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除 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五)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5.1亿元;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6.5亿元。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以不做激励成本的净利润的减项计算后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